这是发生在我们学校的一个真实的故事,不知您看后有何感想?第一次发帖,请多多关照啊!
“我真的喜欢你!想你的时候心里隐隐作痛,伴随着甜蜜的快乐,有一条路没有尽头,路旁是我为你种下的梧桐树;有一条河永远无法跨越,那是爱为我设置的屏障。我前生一定是犯下了过错,上天要把我安置在河的这头,没有桥,我永远也不能走到你的身旁,只有身陷泥潭,遥遥的思念你……”
看完这段文字,你有何感想?告诉你,这可是一个六年级学生的“情书”!当我接到班主任告状的纸条时,我有些震惊。
梦寒是我到实验小学最先认识的学生。认识他主要缘于他的顽劣。今天没想到他会以另一种角色投入我的视线。办公室的老师们在七嘴八舌的审问:“小小年纪,竟然学会了写情书,像什么样子!”“胳膊上的字是怎么回事?它代表什么意思?”梦寒始终一言不发。
“校长,我只想和你一个人说……”在班主任的“高压”下,他终于蹦出了一句话。
“梦寒,到底怎么回事?能和我谈谈吗?”我给他倒了一杯水,示意他坐在了沙发上,他不那么紧张了。
“我喜欢她,校长,我真的喜欢她!可她……不喜欢我。”不知为什么他痛哭起来。
我的心也软了。“为什么?”
“因为她学习好,长得好看。”我笑了,看来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但她为什么不喜欢你呢?”他不语。
“喜欢一个人没有错,但现在你还没有能力喜欢她。知道为什么吗?”
他哭得更伤心了,边抽泣边说:“我知道自己纪律不好,学习也不好,同学们都不喜欢我……”
“是啊,只有在某些方面表现出色的人才能让同学羡慕,让大家喜欢啊!”我故意在“羡慕”和“大家”上加重了语气。
“可我真的喜欢她呀!”
“梦寒,老师听说你不仅给他写了纸条,而且……”
他一听脸就红了,我走到他身边,掀起了他的衣服袖(夏天还穿长袖衣!)他本能的往后退。“校长,不疼,真的不疼!”一个十四岁的男孩为了自己喜欢的女孩,竟然把对方的名字刻在了胳膊上!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不能相信也不敢想象。
“用什么刻的?”
“圆规。”
“不疼吗?”
梦寒哭了,“疼,但我能忍住……”
望着他胳膊上那已经凝血的疤痕,我仿佛感受到了圆规刺进肉中那揪心的疼痛,也仿佛看见了他为了忍住疼痛咬湿衣袖的情景。不知为什么,我的眼泪情不自禁的流了出来。“傻孩子,你……我能够理解你的心情,但现在你的做法我不赞成。你这不是在喜欢,是在虐待自己!”
“当时我想快毕业了,她还不理我,我就把她的名字刻在胳膊上留做纪念!校长,你能给我保密吗?”
我心痛的点点头。“梦寒,喜欢一个人,是要付出努力的,想一想,如果将来你有出息了,还怕没人喜欢你吗?但现在不行。你知道吗?”
他使劲的点点头。“校长,求您千万给我保密,行吗?”
“可以!但以后你可要努力啊!不许再做傻事了!”面对孩子这份纯真的感情,我再也严厉不起来。最后我们又推心置腹的谈了很久,涓涓的情感溪流汇成了一个特殊的约定——如果有一天他出人头地,我会第一个祝福他!
其实我早听说现在五、六年级的学生互相传纸条成风,而且还时髦地认为这是在“谈恋爱”。甚至有些班主任在调查“有多少人在谈恋爱时”,孩子们居然幽默的说:“老师,你应该问谁没有谈恋爱?”
如今,由于社会宣传媒体的负面影响,使得一些孩子过早成熟,到了一定年龄,男女同学之间就会产生爱慕、喜欢的情感。不过我觉得孩子间的那份感情还是很纯真的——世间最美是真情。真情需要理解,更需要尊重!也许它来得太早,一时间让我们无法接受。但人的内心深处,最脆弱最敏感的就是情感。。所以对于学生之间这种情感方面的错误,我们处理时更应该慎重。我们不能偏听偏信,混淆视听,“草木皆兵”,用成人变色的眼光去看待,把孩子之间萌芽的这种“喜欢”狭隘地理解为成人的“恋爱”。更不能置若罔闻,姑息迁就,放任自流。而应该尊重信任孩子,坚持正面引导。我们应该告诉孩子“喜欢”和“爱”不同,“喜欢”的含义是宽泛的,我们可以喜欢爸爸、妈妈,喜欢哥哥、姐姐,喜欢老师,甚至同学。而“恋爱”是成年人的事,孩子们没有深刻体验,不要刻意模仿,更不能肤浅的挂在嘴边。
苏霍姆林斯基说过:造成教育青少年困难的重要原因,在于教育实践在他们面前以**裸的形式进行,而处于这个年龄期的人,就其本性来说是不愿意感受到有人在教育他的。于永正老师也说过:如果学生知道你在教育他,你的教育就失败了。我始终坚信,即使再“坏”的孩子也有自尊心,他也希望得到别人的尊重、理解和信任。有些时候,教育更需要润物无声的境界,在这种境界里,学生感到的不是批评与责难,更不是粗暴的训斥,而应该是教师无言的关爱和细心的呵护。
由梦寒的“情书”,我深深的体会到,误导孩子的感情,无异于一个蠢人在春天摇晃苹果树,希望得到几个青苹果,那样他不仅得不到苹果,还会使苹果花纷纷落地,本来可望秋天收获的果实更无望了。
青苹果是涩涩的,我们不能采摘,而应精心培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