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传说中九歌本是天乐。赵简子梦中升天所听到的“广乐九奏万舞”,即《九歌》与配合着《九歌》的韶舞。《九歌》自被夏后启偷到人间来,一场欢宴,竟惹出五子之乱而终于使夏人亡国。这神话的历史背景大概如下。《九歌》韶舞是夏人的盛乐,或许只郊祭上帝时方能使用。启曾奏此乐以享上帝,即所谓钧台之享。正如一般原始社会的音乐,这乐舞的内容颇为猥亵。只因原始生活中,宗教与**颇不易分,所以虽猥亵而仍不妨为享神的乐。也许就在那次郊天的大宴享中,启与太康父子之间,为着有仍二女起了冲突。事态扩大到一种程度,太康竟领着弟弟们造起反来,结果敌人——夷羿乘虚而入,把有夏灭了。启享天神,本是启请客。传说把启请客弄成启被请,于是乃有启上天作客的故事。这大概是因为所谓“启宾天”的“宾”字,本有“请客”与“作客”二义,而造成的结果。请客既变为作客,享天所用的乐便变为天上的乐,而奏乐享客也就变为作客偷乐了。传说的错乱大概只在这一点上。其余部分说启因《九歌》而亡国,却颇合事实。我们特别提出这几点,是要指明《九歌》最古的用途及其带猥亵性的内容,因为这对于下文解释《楚辞·九歌》是颇有帮助的。
二、
《左传》两处以九歌与八风,七音,六律,五声连举(昭二十年,二十五年),看去似乎九歌不专指某一首歌,而是歌的一种标准体裁。歌以九分,犹之风以八分,音以七分,……那都是标准的单位数量,多一则有余,少一则不足。歌的可能单位有字,句,章三项。以字为单位者又可分两种。(一)每句九字,这句法太长,古今都少见。(二)每章九字,实等于章三句,句三字。这句法又嫌太短。以上似乎都不可能。若以章为单位,则每篇九章,连《诗经》里都少有。早期诗歌似乎不能发展到那样长的篇幅,所以也不可能。我们以为最早的歌,如其是以九为标准的单位数,那单位必定是句——便是三章,章三句,全篇共九句。不但这样篇幅适中,可能性最大,并且就“歌”字的意义看,“九歌”也必须是每歌九句。“歌”的本音应与今语“啊”同,其意义最初也只是唱歌时每句中或句尾一声拖长的“啊……”(后世歌辞多以兮或猗,为,我,平等字拟其音)。故《尧典》曰“歌永言”,《乐记》曰“故歌之为言也,长言之也”。然则“九歌”即九“啊”。九歌是九声“啊”,而“啊”又必在句中或句尾,则九歌必然是九句了。《大风歌》三句共三用“兮”字,《史记·乐书》称之为“三侯之章”,兮侯音近,三侯犹言三兮。《五噫诗》五句,每句末于“兮”下夏缀以“噫”,全诗共用五“噫”字,因名之曰“五噫”。九歌是九句,犹之三侯是三句,五噫是五句,都是可由其篇名推出的。
全篇九句即等于三章三句。《皋陶谟》载有这样一首歌。(下称《元首歌》)
元首起哉!股肱喜哉!百工熙哉!
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
元首丛脞哉!股肱惰哉!庶事隳哉!
唐立庵先生根据上文“箫韶九成”“帝用作歌”二句,说它便是《九歌》。这是很重要的发现。不过他又说即《左传》文七年郤缺引《夏书》“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劝之以九歌,勿使坏”之九歌,那却不然。因为上文已证明过,书传所谓九歌并不专指某一首歌,因之《夏书》“劝之以九歌”只等于说“劝之以歌”。并且《夏书》三句分指礼,刑,乐而言,三“之”字实谓在下的臣民,而《元首歌》则分明是为在上的人君和宰辅发的。实则《元首歌》是否即《夏书》所谓九歌,并不重要,反正它是一首典型的《九歌》体的歌(因为是九句),所以尽可称为《九歌》。
和《元首歌》格式相同的,在《国风》里有《麟之趾》《甘棠》《采葛》《著》《素冠》等五篇。这些以及古今任何同类格式的歌,实际上都可称为《九歌》。(就这意义说,九歌又相当于后世五律,七绝诸名词。)九歌既是表明一种标准体裁的公名,则神话中带猥亵性的启的九歌,和经典中教诲式的《元首歌》,以及《夏书》所称而郤缺所解为“九德之歌”的九歌,自然不妨都是九歌了。
神话的九歌,一方面是外形固守着僵化的古典格式,内容却在反动的方向发展成教诲式的“九德之歌”一类的九歌,一方面是外形几乎完全放弃了旧有的格局,内容则仍本着那原始的情欲冲动,经过文化的提炼作用,而升华为飘然欲仙的诗——那便是《楚辞》的《九歌》。
(全书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