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鱼眼站在环绕泉水、如屏障般的灌木丛外,望着那个正在喝水的男人。一条不太明显的小道,从大路蜿蜒通向这汪泉水。金鱼眼看着这个男人——他身形又瘦又高,没戴帽子,身着一条旧的灰色法兰绒裤子,胳膊上随意搭着一件粗呢上衣——沿着小道缓缓走来,而后在泉边屈膝跪下,大口喝起水来。
泉水从一棵山毛榉树的根部汩汩涌出,在带着旋涡与波纹的沙地上四下蔓延。泉水周边,生长着茂密的芦苇、黑刺莓藤,还有柏树和胶树。阳光透过枝叶的缝隙投射进来,光影斑驳,显得零散而又仿佛无根无源。在丛林深处的某个地方,隐秘、幽静且近在咫尺,一只鸟儿叫了三声后,便骤然停住。
泉边,喝水的男人将脸俯向水中,水面倒映着他的模样,随着他不断掬水喝,倒影变得支离破碎、纷乱繁杂。当他站起身时,忽然发现水中还有金鱼眼草帽那破碎的倒影,尽管他并未听见脚步声。
他抬眼望去,只见泉水对面站着一个身材矮小的男人,双手插在上衣口袋里,嘴角斜叼着一支香烟。这人穿着黑色西服,上衣高腰紧身,裤腿向上卷起了一截,上面沾满了泥土,脚下的鞋子同样满是泥污。他的脸色古怪,毫无血色,就像是在电灯光下呈现出的那种颜色;在这宁静的阳光下,他歪戴着的草帽,以及略显弯曲的胳膊,使他看起来如同从铁板上冲压出来的一般,透着一股既歹毒又深不可测的气息。
在他身后,那只鸟儿再度鸣唱起来,单调地重复着三声啁啾。这声音看似毫无意义,却又深沉凝重,仿佛是从随之而来的、满含渴望与和平的宁静中迸发而出。这种寂静,仿佛将这块地方孤立开来,与外界彻底隔绝。片刻之后,寂静中传来一辆汽车的马达声,它沿着一条大路疾驰而过,马达声渐行渐远,直至消失不见。
喝水的男人再度在泉边跪下。“我瞧你那个口袋里揣着把枪吧。”他说道。
在泉水的另一边,金鱼眼仿若用两团柔软的黑橡胶凝视着他。“该我问你,”金鱼眼说,“你口袋里装的是啥?”
对方的上衣仍搭在胳膊上。他抬起另一只手,朝着上衣伸去,上衣的一个口袋里露出一顶被压扁的呢帽,另一个口袋里则插着一本书。“哪个口袋?”他问。
“别拿出来给我看,”金鱼眼说,“跟我讲讲就行。”
对方停下了手。“是本书。”
“啥书?”金鱼眼问。
“就是一本书呗。大家平常读的那种书。有些人会读的书。”
“你读书?”金鱼眼问。
对方的手停在半空中,僵在了上衣上方。两人隔着泉水,相互对视着。淡淡的香烟烟雾,缭绕在金鱼眼的面孔周围,他一侧的眼睛因烟雾眯了起来,就好像一个面具上,同时雕刻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表情。
金鱼眼从后裤兜里掏出一块脏兮兮的手绢,铺在脚后跟上。随后,他面向泉水对面的男人,蹲了下来。此时正值5月的一个下午,约莫四点钟左右。他们就这样,隔着泉水,面对面地蹲了整整两个小时。那只小鸟时不时地在沼泽深处啼叫几声,仿佛被一只无形的钟操控着;又有两辆看不见的汽车,沿着公路由远及近,而后又渐渐远去。小鸟再度鸣叫起来。
“你肯定不知道这鸟叫啥名字,”泉水对面的男人说,“我猜你对鸟类一窍不通,除了旅馆休息厅笼子里的鸟,还有摆在盘子里、卖四块钱一只的那种。”金鱼眼一声不吭。他穿着紧绷绷的黑西服,蹲在地上,右边的上衣口袋向下垂着,紧紧贴着身子右侧。他那洋娃娃似的小手,不停地拧着、掐着香烟,还时不时往泉水里啐唾沫。他的皮肤透着青白色,带着一种死灰色。
他的鼻子有点鹰钩,下巴却全然没有,脸仿佛一下子就到了尽头,恰似被遗忘在热火旁、靠得太近而变形的蜡制洋娃娃的脸。他的西装背心上,横挂着一根白金链条,细如蜘蛛网。“听着,”另一个男人说,“我叫霍拉斯·班鲍,是金斯敦的一名律师。我以前住在那边的杰弗生,这会儿正打算去那儿呢。在这个县里,随便问谁,都能告诉你,我向来不招惹别人。要是你们干的是威士忌生意,不管你们酿了多少、卖了多少,还是买了多少,我都不在乎。我不过是在这儿歇口气、喝点水罢了。我没啥别的目的,就想进城,去杰弗生。”
金鱼眼的眼睛像两团橡胶,仿佛轻轻一碰就会掉落,可要是用大拇指一按,便能立刻复原,只是会留下拇指上的涡纹。
“我想在天黑前赶到杰弗生,”班鲍说,“你不能把我一直留在这儿。”
金鱼眼依旧叼着香烟,往泉水里啐了口唾沫。
“你不能就这样拦住我,”班鲍说,“说不定我会跳起来就跑。”
金鱼眼用他那橡胶般的眼睛,紧紧盯着班鲍。“你想跑?”
“不想。”班鲍说。
金鱼眼移开视线,不再看他。“那就别跑。”
班鲍听见那只鸟又开始叫了,他努力回忆当地人给这种鸟取的名字。又一辆汽车在那条看不见的公路上驶过,声音渐渐消失。在他们所在的地方,与汽车声传来的方向之间,太阳光已然所剩无几。金鱼眼从裤兜里摸出一块廉价的怀表,匆匆瞥了一眼后,又漫不经心地放回口袋,就好像那只是个普通的小镚儿。
从泉水通往外界的小路,与一条沙土岔路交会之处,最近有人砍倒了一棵树,将路拦了个严实。他们跨过这棵大树,继续前行,此时公路已被甩在了身后。沙地上有两道浅浅的、并行的凹痕,却不见蹄印。在泉水汇成的溪流渗透沙地的地方,班鲍看到了汽车轮胎留下的痕迹。金鱼眼走在他前面,紧绷的西服,加上硬邦邦的草帽,让他整个人显得棱角分明,活像个现代派的灯座。
沙地走完了,前方是一条上坡的弯路,从丛林中蜿蜒延伸而出。此时,四周几乎全黑了。金鱼眼转过头,匆匆瞥了一眼。“老兄,出来吧。”他说。
“咱们为啥不直接翻山过去?”班鲍问。
“从这么多树木里穿过去?”金鱼眼说。他低头朝山下望去,丛林此刻就像一池黑黝黝的墨水。暮色中,他的草帽猛地动了一下,闪过一道暗淡而又透着歹意的微光。“我的老天爷啊。”
天色几乎全黑了。金鱼眼的脚步渐渐慢了下来。此刻,他与班鲍并肩而行,金鱼眼带着既狠毒又畏缩的神情,东张西望着。班鲍瞧见他的草帽,随着脑袋的转动左右摆动,这草帽才刚够到班鲍的下巴。
突然,有个东西,如同一道迅捷的黑影,朝着他们俯冲过来,紧接着又继续向前飞去,带着一双无声却紧绷的羽毛翅膀,留下一阵疾风,扑打在他们的面庞上。班鲍感觉金鱼眼的整个身子猛地靠向自己,一只手紧紧抓住他的上衣。“这不过是只猫头鹰罢了,”班鲍说,“没啥可怕的,就是一只猫头鹰。”紧接着,他又说道:“人们把卡罗来纳鹪鹩叫做鱼鸟。没错,就叫鱼鸟。我刚才在泉水边,怎么都想不起来这名字。”
此时,金鱼眼还紧紧依偎着他,拽着他的口袋,像猫一样,透过牙齿发出嘶嘶的声音。班鲍心想,他身上闻起来有股黑色的味道;那味道,就像人们托起包法利夫人的脑袋时,从她嘴里流出来,顺着她新娘婚纱淌下去的黑乎乎的东西。
过了一会儿,在黑魆魆、参差不齐的树丛上方,在逐渐暗淡的天穹的映衬下,一座光秃秃、四四方方的大房子隐隐浮现。
这座房子已然是一片废墟,内部破败不堪,孤零零地矗立在一片未经修剪的柏树丛中,显得光秃秃、荒凉无比。它被称作老法国人宅院,修建于内战之前,是当地一座颇具历史意义的建筑。当初,它坐落在一片广袤土地的中心,是一座种植园宅院。曾经的棉花地、花园和草坪,早已重新沦为荒草杂树。
在过去的五十年里,邻近的老百姓不是把木料一块块拆下来当柴烧,便是隔三岔五,怀着隐秘的期望,去挖掘金子,因为据说格兰特发动维克斯堡战役途经该县时,宅主人曾把一批金子藏在了地下的某个地方。
有三个男人,正坐在门廊一端的椅子上。敞开的过道深处,能看见微弱的灯光。过道一直向后,贯穿了整座房屋。金鱼眼走上台阶时,那三个人打量着他和他的同伴。金鱼眼没有停下脚步,只是说道:“教授来了。”随后,他走进屋子,踏上过道。他径直向后走去,穿过后门廊,拐了个弯,走进有灯光的那间屋子。那是厨房。一个女人站在炉灶边,她穿着一件褪色的印花棉布衣裙,光着脚,套着一双男人的高帮劳动靴,靴子没系鞋带,走动时啪嗒啪嗒作响。她转过头,看了金鱼眼一眼,又转回头去,继续盯着炉灶,灶上有一锅肉正嘶嘶作响。
金鱼眼站在门口。歪戴着的草帽,遮住了半边脸。他没掏烟盒,就直接从口袋里摸出一支香烟,捏挤了一番后,叼在嘴里,在大拇指甲上“啪”地划着了一根火柴。“屋前来了个家伙。”他说。
女人并未回头张望。她翻动着锅里的肉。“跟我说这个干啥?”她说,“我可不伺候李的客人。”
“这是位教授。”金鱼眼说。
女人转过身来,手里举着一把铁叉子。炉灶后的阴影里,有只木箱。“一位什么?”
“教授,”金鱼眼说,“他带着本书呢。”
“他来这儿干啥?”
“不知道。我压根儿就没想到要问他。说不定是来读那本书的。”
“他上这儿来了?”
“我在泉水边碰到他的。”
“他是特意来找这房子的?”
“不知道,”金鱼眼说,“我压根儿没想到要问他。”女人依旧紧盯着他。“我会让他搭卡车去杰弗生的,”金鱼眼说,“他说他要去那儿。”
“跟我说这些事儿干啥?”女人说。
“你是做饭的呀。他也得吃饭。”
“行吧。”女人说。她转过身,面向炉灶。“我做饭。我给骗子、食客和蠢货做饭。没错。我就是个做饭的。”
金鱼眼站在门口,注视着她,香烟的烟雾缭绕在他的面孔周围。他双手插在口袋里。“你可以走。我星期天送你回孟菲斯。你又能去拉客卖**了。”他盯着她的后背。“你在这儿长胖了。在乡下享清福呢。我不会告诉曼纽埃尔街上的人。”
女人拿着铁叉,转过身来。“你这个杂种。”她说。
“说得好,”金鱼眼说,“我不会告诉他们,鲁碧·拉马尔流落在乡下,穿着李·戈德温不要的鞋子,自己动手劈柴烧火。我不会说的。我会跟大家说,李·戈德温发财了呢。”
“你这个杂种,”女人说,“杂种。”
“说得好。”金鱼眼说。说完,他转过头去。门廊里传来有人拖着脚走路的声音,接着,一个男人走了进来。他驼着背,穿着工装裤,光着脚,他们听到的正是他光脚走路的声响。他长着一头被太阳晒焦的浓发,乱蓬蓬、脏兮兮地缠结在一起。他的双眼苍白,透着热烈兴奋的神色,柔软的短须,颜色跟弄脏的金子差不多。
“那家伙要是没点本事,我就不是人。”他说。
“你想干啥?”女人问。穿工装裤的男人没有回答。他从金鱼眼身边走过时,看了他一眼,眼神既诡秘又机灵,仿佛正准备为一个笑话放声大笑,只是在等待合适的时机。他迈着蹒跚的、像狗熊般的步子,走到厨房的另一端,依旧带着那股既机灵又兴高采烈的神秘劲儿,当着他们的面,掀起一块松动的地板,拿出一个一加仑的酒罐。金鱼眼注视着他,两手的食指插在背心里,那支香烟(他都没怎么用手碰,就已经抽掉了大半支)的青烟,缭绕在他的面孔周围。他表情凶恶,或许可以说是歹毒;沉思着注视着那穿工装裤的男人,只见他带着机灵而又谨慎的神情走回来,还笨拙地用身体一侧挡住酒罐;他带着那种机敏、随时准备放声大笑的神情,一边盯着金鱼眼,一边走出厨房。于是,他们又听见他光脚在门廊上走动的声音。
“说得好,”金鱼眼说,“我不会告诉曼纽埃尔街上的人,鲁碧·拉马尔还在给哑巴和傻子做饭呢。”
“你这个杂种,”女人说,“杂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