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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2026-03-08 10:56作者:(英)托马斯·哈代著;吴笛译

第二天凌晨一两点钟,天还黑沉沉的,住在大路附近的人就觉得路上传来隆隆的响声,搅得他们不能入眠。这种声音断断续续,一直响到天色大亮的时候。这种声音的出现,具有一定的时间性,总是出现在每年这个月份的头一个礼拜里,正如杜鹃的啼声出现在这个月份的第三个礼拜里一样。原来,这是大搬迁的开端,是派出的空车和人手去接移居家庭的行李物品,因为在这个地方,总是由需要用人的场主派马车去把自己的雇工接到目的地。为了能在一天之内把家搬完,所以在深更半夜就闹得车声隆隆,车夫们想在六点之前就赶到迁居人家的门口,接着就把可搬动的家具等物品装上马车。

但是,却没有这样性急的场主派车来接苔丝以及她母亲的那一家子人。她和母亲不过是女人家罢了,她们不是正规的劳动力,无论哪个地方也不会急需她们,因此,她们只得自己掏钱雇了一辆马车,没有沾到免费搬运的便宜。

那天早晨,天色晦暝,刮着大风,但是,苔丝朝窗外一望,只见没有下雨,而且马车也已经来了,她因此感到一阵轻松。搬迁的家庭就怕报喜节下雨,就像怕妖魔鬼怪似的,过去发生的那番情形,人们永远不会忘记,淋湿了家具,淋湿了被褥,淋湿了衣裳,并且留下了一连串疾病灾难。

她母亲、丽莎,以及亚伯拉罕也都醒了,不过,那几个小的还在继续睡。母亲和三个儿女在微弱的光线下吃了早饭,然后动手往车上搬东西。

装车的过程中,大家高高兴兴,一两个友好的邻居也前来帮忙。大件家具装好之后,又把床和被褥搁在中间,围了个窝儿,预备给琼·德贝菲尔和几个小孩子在路上坐。车上装好以后,又等了好长时间,才把马儿备好,因为装车的时候,马的套具解下来了。最后,大约在两点钟的时候,人马全都上路,饭锅挂在马车轴杆上晃来**去,德贝菲尔太太及其全家人高高地坐在车上,为了防止大钟的机件震坏,德贝菲尔太太就把钟抱在膝上,每当马车突然一颠的时候,钟就打一下或一下半。苔丝和她大妹妹起先走在身旁,直到走出村子,她们才坐上马车。

头一天晚上和当天早晨,他们曾到过几个邻居家,和他们告别。现在,几个邻居也来为他们送行,嘴上全都祝他们万事如愿、前途无量,心里头却暗暗觉得,像德贝菲尔这样只让自己吃亏、从不害人的家庭,是不会有什么前途的。不久,马车就开始爬坡,而且,随着地势和土壤的变化,风力也越来越强。

那一天正是四月六号,因此,德贝菲尔一家乘坐的马车在路上遇到了许多别的马车,车上装着家具,家具上坐着全家人。这种装载的方式,也是遵循一种几乎恒久不变的规矩,这种规矩对于乡民,大概就像六角形蜂巢对于蜜蜂一样,具有特殊的意义。安置在重要地方的家具总是那个碗橱,上面有着发亮的拉手和厚厚的油垢,油垢上满是手指印儿。按照惯例,碗橱总是高高地竖在车前,紧挨着马儿的尾巴。它就像是约柜似的,搬迁时非得待它恭恭敬敬不可。

搬迁的人家,有的兴致勃勃,有的垂头丧气,还有的停在路旁客店的门口;到了适当的时候,德贝菲尔一大家子也得在客店门口停下车子,给马上草料,同时也让大伙儿喝点茶水。

停车歇息的时候,苔丝忽然看到,在离同一家店不远的地方,也停着一辆搬迁的马车,坐在车上的妇女们和车下的人来回传递着一个三品脱容量的蓝色酒罐子。有一次,酒罐子往上传递的时候,苔丝的眼睛也朝上看去,只见伸手接住酒罐的人原来是她的熟人。苔丝走到那辆车旁。

“玛莲!伊丝!”她对车上的姑娘大声喊道,原来是她们跟着寄寓的家庭一起搬迁,“你们也像大伙儿一样,今天搬迁吗?”

她们说是的。弗林库姆梣那个地方太艰苦了,她们没跟格罗比打声招呼就起身离开了。她们说,格罗比若是不通情理,让他去告她们好啦。她们把自己的目的地告诉了苔丝,苔丝也把自己的目的地告诉了她们。

玛莲靠在家具上,压低声音说:“你走了以后,老是缠着你的那个先生跑到弗林库姆梣去打听你了,你知道我是指哪位先生吗?我们没把你的去处告诉他,因为我们知道,你是不愿意见到他的。”

“唉——可我还是见到他了!”苔丝嘟哝着说,“他把我找到了。”

“他知道你要搬到哪儿去吗?”

“我想他是知道的。”

“你丈夫回来了吗?”

“没有。”

这时,两辆马车的车夫都从客店里走了出来,苔丝告别了两个朋友,两辆马车又驶向各自不同的方向;玛莲、伊丝,以及她们决定跟随的那个农夫一家所乘坐的马车,漆得很亮,由三匹壮马拉着,马具上的铜饰闪闪发光;德贝菲尔一家乘坐的马车不过是个嘎吱作响的架子,简直承受不了压在上面的重物,大概自造好以来,都没有上过油漆,而且只有两匹马拉着。两辆马车一对照,就可以看出,被家道兴旺的农人派车来接,和自己搬到没人雇用的地方,显然大不相同。

路途很远,要想一天赶到真是够呛,两匹拉车的马儿也吃尽了苦头。尽管他们动身很早,但当他们来到属于绿山高地的一个山坡侧面时,已经很晚了。趁着马儿站下来撒尿和喘气,苔丝朝四周瞭望。他们面前的山下,就是死气沉沉的小镇王陴——他们这次行程的终点。那儿躺着苔丝的父亲不厌其烦地夸耀和歌咏的祖先。如果说在世界上许许多多的地点中,有一个地点可以算是德伯维尔家族的故土,那么这个地点就是王陴了,因为他们在那儿住过整整五百年。

远处,正有一个人从镇子外面朝他们迎面走来,那个人看到了这辆马车的状态,便加快了脚步。

“俺猜,你就是那位德贝菲尔太太吧?”他向苔丝的母亲问道。苔丝的母亲这时已经下了车,打算步行走完剩下的路。

她点了点头。“但是,如果俺不放弃自己权利的话,俺就是那个新近去世的穷贵族约翰·德伯维尔爵士的未亡人,眼下正要回俺们祖宗的老家去。”

“哦?这个俺一点也不知道呢。不过,你若是德贝菲尔太太的话,俺得跟你说,他们派俺来告诉你,说你的屋子已经租出去了。俺们不晓得你要来。你的信,俺们今儿上午才收到,已经太晚了。不过没关系,你当然可以在其他地方找到房子。”

那个人注意到了苔丝的脸,发现她听到这个消息以后,脸色变得惨白。母亲也束手无策,露出绝望的神色。“俺们该怎么办呢,苔丝?”她痛苦地问道,“这就是回到你祖宗的故土而受到的欢迎。不过,俺们得想方法另租房子。”

马车驶进了镇子,苔丝的母亲带着丽莎去想方设法寻找住处,苔丝留在车旁,照管其余的弟弟妹妹。一个钟头之后,她母亲回到车旁,租房子的事仍然毫无着落,这时,马车夫说,货物必须卸下来,因为马儿已经累得半死,而且回程还很远,他当晚至少得赶一段才行。

“好吧,就卸在这儿吧。”琼·德贝菲尔说,“反正俺能找到歇身的地方。”

这时,马车已经驶到了教堂墓地的墙下,驶到了一个偏僻的地方,赶马车的听到苔丝母亲那么一说,觉得正合自己的心愿,于是马上动手把那堆破烂的家具卸了下来。卸完之后,苔丝母亲付了车钱,这么一来,她几乎是身无分文了。车夫马上赶着马车离开了他们,心里头乐滋滋的,觉得不必再与这样的一家人交涉了。他想,那天晚上气候干爽,他们恐怕不会冻坏。

苔丝望着一堆家具,觉得束手无策。春天傍晚时分的清冷的斜阳,不怀好意地射到瓦罐和水壶上,射到一丛一丛在风中战栗的干草上,射到碗橱的铜把手上,射到他们全都睡过摇过的藤摇篮上,射到磨得发亮的钟壳上。所有这些家什都露出一种责怪的神色,它们本是应该摆在室内的东西,现在却不合时宜地摆到了露天之下。朝四周望去,从前用作猎园的群岭和山坡,现在被切割成小块小块的牧场。从前德伯维尔府第坐落的地方,现在只剩下一片绿色的地基,就连艾格敦荒原外围那大片旷野,从前也是德伯维尔家的地产。附近,有一道教堂的走廊,叫做德伯维尔侧廊,现在,它也无动于衷、袖手旁观。

“俺们自家的坟地总该是俺们自己的地产吧?”苔丝的母亲在教堂和教堂墓地转了一圈,回来以后说,“这当然是俺家的地产,孩子们,俺们就在这儿住下来,等到你们祖宗的故地为俺们提供住处为止!呃,苔丝、丽莎、亚伯拉罕,你们来帮帮俺吧。俺们先给这些孩子弄个铺儿歇息,俺们再到周围看看。”

苔丝无精打采地帮着忙儿,一刻钟之后,才从一堆家具中把那张四柱旧床挑了出来,支在教堂的南墙之下,这南墙就是众所周知的德伯维尔侧廊的一部分,下方,就是安葬着大墓穴的地方。那张古床的天盖上方,有一个光线很足、四面绘得格外美丽的窗户,是在十五世纪绘的,窗户上方可以看出家徽的样子,和德贝菲尔家的古印和古匙上的家徽如出一辙。

苔丝母亲把帐子挂在床铺的四周,构成了一个别致的帐篷,然后把几个较小的孩子全都安置在里面。“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俺们也能在这儿过上一夜。”她说,“不过,俺们还是去找一趟吧,也好捎点东西,给几个小乖乖吃!唉,苔丝呀,俺们落到了这步田地,你嫁给那个阔佬也算白嫁了!”

于是,在丽莎和亚伯拉罕的伴随下,她又踏上了把教堂和小镇隔开来的那条小道。他们刚走到大街上,就看到一个骑马人在东张西望。见了他们,那人就骑过来,说:“嗨——我正在四下找你们呢!这真是故土上的合家团圆呐!”

说话的人是亚雷克·德伯维尔。“苔丝在哪儿?”他问道。

琼·德贝菲尔本人对亚雷克·德伯维尔没有好感。她只是随便朝教堂方向指了指,就朝前走去。德伯维尔走上前去,说,他刚刚听说他们没有租到房子,待一会儿要是还租不到,他会去看他们的。他们走远之后,德伯维尔骑马到了客店,过了一会儿,步行着走了出来。

在此期间,留下来照管孩子的苔丝,在那张**跟孩子们说了一会儿话,觉得此时此刻没有办法使孩子们更舒适了,于是便起身在教堂的墓地走来走去。这时,已是暮色苍茫。教堂的门没有拴,她平生第一次走进了这个教堂。

他们床铺上方的那个窗户里面,就是德伯维尔家族几百年间安葬的地方。那些坟墓都盖有天篷,是神坛式的,样子朴素;上面的碑文已经磨灭、破损;纪念铜牌也从方框里掉落,上面只剩下一些钉眼,就像沙石悬崖上的沙燕窝。在所有使她感到她们家族已经绝嗣的残余物中,没有任何东西比这番残破的景象更具有说服力了。

她走近一块黑黝黝的石头,看到上面用拉丁文刻着:

古老世家德伯维尔之墓门

苔丝不像红衣主教那样精通教堂拉丁文,但她知道,这是她祖宗墓地的入口,里面所埋的,就是她父亲在酒酣时所吟咏的那些高贵爵士。

她默默地转身离开,经过一个最古老的神坛或墓穴时,只见上面横躺着一个人形。在黑暗中,她先前没注意到它,若不是她起了一种古怪的幻想,觉得这个雕像仿佛在动弹,那么现在走到面前也不会注意它的。当她走到这个雕像旁边的时候,立刻发现,原来那不是雕像,而是一个活人,没想到除她以外,此地还有别的活人,她一阵惊吓,不能自持,栽倒在地,差一点晕了过去,然而她很快发现,此人正是亚雷克·德伯维尔。

他从坟上跳下来,把她扶住。

“我看到你进来了,”他笑着说,“怕打扰你的沉思,就跑到那上面去了。这是同地下的那些老祖宗合家团圆,是不是呀!你听着。”

他用脚后跟朝地上狠劲地一跺,只听见从地下发出一阵空洞的回声。

“我敢说,这么一跺,就让他们震动了一下!”他接着说,“你刚才一定以为,我只不过是他们中间的一个石像而已。然而不是这样。一朝天子一朝臣[1]嘛!如今我这个冒牌的德伯维尔只要伸出一根手指头,对你所起的作用也胜过所有那些长眠地下的真正的武将……现在有什么用得着我的地方,你尽管命令我好啦!”

“我命令你走开!”她嘟囔着说。

“好吧,我走——我去找你的母亲。”他平静地说道,但是,经过她身边时,他低声说,“你记住好啦,总有一天你会对我客气的!”

他走过以后,苔丝伏在墓地的入口,说:

“我为什么偏偏待在墓门外边,而不是躺在墓门里边呢?!”

与此同时,玛莲和伊丝随着那个农夫的家产,继续朝“福地迦南”挺进,其实,这个福地只不过是别的家庭当天早上刚刚离开的普通的“埃及”。不过,她们并没有过多地思考她们要去的地方,她们所谈的,是安琪·克莱尔和苔丝,以及那个近来死缠着苔丝的人。她们一部分根据听说,一部分根据猜测,已经知道此人跟苔丝以前的关系。

“现在的情况不一样了。不同于苔丝跟那个人相识以前。”玛莲说,“既然他曾经占有过她,那么现在的情况就非同小可。如果苔丝再次被他占有,那真是万分可惜。伊丝,既然克莱尔先生绝不可能跟我们相好,那我们为什么不去成全他们,让这两口子重归于好呢?我想她丈夫一旦知道她处于什么样的困境之中,受到什么样的威胁,那他说不定就会赶回来保护他的亲人了。”

“我们能不能让他知道?”

她们一路上老是想着这件事,但是,到了目的地,她们就一心忙于安置,没工夫考虑其他的事了。一个月之后,她们定居下来的时候,虽然没有听到有关苔丝的消息,但听说克莱尔就要回来了。尽管这个消息唤起了她们对克莱尔的旧情,她们却以慷慨无私的态度对待苔丝。两人花一个便士买过一个墨水瓶,一起使用。玛莲把它打开,两个姑娘一起写了下面这封短信:

尊敬的先生:

如果您真的像您太太爱您那样爱她,那么您就快点去照看她吧。因为她正被一个伪装成朋友的敌人逼得伤透脑筋。先生,这个老是在她身边转来转去的敌人本该离她远远的呀。一个女人的力量毕竟有限,承受不了太大的压力。要知道,不断的滴水能穿透石头,甚至连金刚钻也能穿透呢。

两个好心人

她们只从克莱尔的口中听到过一个与他有关的地址:爱敏斯特牧师住宅。于是,她们就在信封上写了那样的地址,信寄走之后,她们仍然为自己的慷慨豁达的行为而激动,在这种兴奋的心情下,她们歇斯底里地一会儿唱歌,一会儿哭泣。

[1]原文引自丁尼生《亚瑟王之死》中的诗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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